兵团档案馆{关于征集反、映正确政绩观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记录和留存兵团党员、干部、先进模范及社会各界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中,秉持正确政绩观、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实践与宝贵精神财富,兵团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相关档案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反映兵团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党员、领导干部、老干部、老英雄、先进模范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原始记录与实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历史文献类。反映正确政绩观思想与实践的工作笔记、手稿日记、信函、回忆录、口述史访谈记录;关于政绩观论述的研究文章、学习心得;体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精神境界的文字材料等。
(二)书信嘱托类。老领导、老干部、老英雄等关于如何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教导后代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家书、寄语、遗嘱、嘱托等。
(三)家风家训类。能够体现崇德向善、廉洁齐家、求真务实、实干担当等优良家风的家规、家训、族谱相关记载,以及承载这些精神的家居物品、牌匾等实物。
(四)照片音像类。记录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等体现正确政绩观工作场景的原始照片、录音、录像;相关人物访谈、事迹报道等音像资料。
(五)实物类。在践行正确政绩观过程中获得的具有象征意义的奖章、奖状、荣誉证书、纪念品;能够反映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相关物品。
(六)其他类。其他任何形式能反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凡经鉴定符合入藏标准的档案资料,兵团档案馆将永久珍藏,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档案资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者希望自行保存原件的,由兵团档案馆进行数字化复制或仿真复制,将原件归还所有者。
(二)有偿征集。对于经过鉴定确有重要价值、所有者愿意出售的档案资料,本着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有偿征集。
三、征集要求
(一)档案资料须权属清晰、内容真实,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二)照片、音视频需原始、清晰,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简要说明。
(三)实物、手稿等需注明来源、年代、背景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兵团档案馆征集编研处
联系电话:0991-28963620 0991-2896365
征集邮箱:150589285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正确政绩观档案资料捐献”)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戍边中路126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馆
本公告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捐赠或提供线索,共同守护兵团记忆,传承兵团精神。
兵团档案馆
2026年5月21日